【转】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8点击:

校社科字〔202212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成果文库》旨在打造国家级高端学术品牌,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体现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资助数量和形式

本年度《成果文库》每个学科拟入选1-2部,申报数量多的学科拟入选3-4部,总数控制在70部左右。

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任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为20-100万字。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申报成果一经入选,不能作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项成果予以使用。

5.申请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7.申报人须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填写好推荐意见。

2.成果书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成册。

3.成果概要一式5份,A4纸打印。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

4.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5.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及学科分类。

五、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高质量成果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和材料完整。

2.各单位填写《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于42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晓海 刘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

      3.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和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名单

      4. 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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