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1〕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1〕103号)要求,现将2010年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2010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组织学生报名,并于3月10日前将学生报名《审批表》和学生基本信息库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附件一: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二: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三:学生基本信息库格式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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