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及授予工作的通知
(部门: 成教处 日期: 2006-10-16 11:55:24)
各校区成教办、办学单位:
现开始进行2006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及授予工
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学士学位者应为学院2006届(含2004年以后报名参加吉林省学位
外语考试的2000年以来毕业的往届生)成人教育脱产、夜大、函授、远程及自学考
试毕业生,申报者应符合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已通过吉林省(或广
东、广西、湖南、山东、内蒙、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
平统一考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学士学位的初审工作由各校区办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生到所在办学单位申报。
2. 各办学单位按专业填写《学院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一)并
附电子版上报校区成教办,汇总后报学生科。
3.学生成绩由校区成教办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部门签字盖章,报学生科备
案。
4.各校区办填写《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见附件二),并
附申报学生名单一份,上报学生科。
5.由各办学单位填写上报教务处和省学位办数据,校区办汇总后报学生科(格
式见附件三)。
6.自学考试学生通过相关专业学院进行申报,要求持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
件,同时将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上报校区办。各学
院负责人和审核人要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
7. 各学院提供二学历学生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印章。同时提供二学
历学生毕业生名册,加盖省自考办印章。
8.考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摄像照片用于打印学位证书照片。
(二)经批准允许在当地借考考生的报考数据、图像信息和考试结果由考生所在
办学单位上报校区成教办。
三、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截止到2006年10月25日,各办学单位上报校区办时间截止到11
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校区办上报学生科时间为11月15日前,到教务处和省学位办审核及办理证书
时间另行通知。
授予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附件:
1. 学院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
2.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
3. 上报教务处数据格式及说明
成人教育处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