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MPA及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2008年1月15日发)

发布时间: 2008-01-15点击:

参加2007年MPA及高校教师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请注意:

兹定于2008年1月18日上午8:00开始(全天)在学院前卫南校区逸夫教学楼二楼MPA专用教室,进行MPA和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考试内容如下:

上午8:00-9:00 资格审查

9:00-11:30 口试:专业理论、时事政治、外语;

下午13:30-15:30 笔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开卷)

MPA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凡成绩在:单科40分以上、公共理论基础75分以上、总分185分以上的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高校教师复试采取等额复试方式进行,GCT成绩在182分以上、专业课成绩在90分以上的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准备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入学考试准考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统一用B5纸复印);

4、复试费:人民币200元(含考务费、考试用参考书、矿泉饮料、午餐券等);

5、请自行携带考试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

澳门永利6774.COm

MPA办公室

2008年 1月15日

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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