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保证2010年下半年各级各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学位办相关和论文答辩部分正式开通时间为2010年9月7日(学院MPA办公室将在2010年9月7日——9月13日对各类研究生进行成绩审核)。
2. 2010年下半年拟申请答辩的各类硕士研究生请务必在学院成绩审核完毕后10天之内(即9月14日——9月23日截止)“核对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即与学位办相关界面前两项内容)。本系统在9月25日关闭。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学制等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的研究生综合信息中的办公信息网页中下载、打印“研究生个人信息变动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并经学院审批后,交研究生院综合处(行政楼423,电话0431-85166175王洋老师)进行修改和填加,此项工作请在9月14日前进行完。
3. 学院对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8日。未按时提交答辩申请和核对个人信息的同学(研究生学费必须全部缴清),将不能参加2010年下半年组织的答辩。
4、上交印刷版论文8本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截止(一律自行装订成册8本交MPA办公室,外地学生不能前来学校校审并打印论文者,可直接与打印室杨女士联系,费用自理。电话:0431-85168275,邮箱地址:yang5168275@163.com)没有按以上规定时间上交论文及学费的申请者,将取消答辩资格。
5. 201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辨时间在12月1日——12月15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答辩分组情况将于答辩前一周在MPA教育中心网站(即通知公告中查询)和学院网站(即研究生教育——对应“各类硕士”中查询)相关栏目上公布,请随时注意关注网站通知。MPA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88。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
硕士学位论文制作格式请参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见附件三)。考虑到文科学位论文与理科学位论文标号的要求不同,此规范仅供学生及导师参考,标号规范问题请遵照各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标注。
学位论文密级一般应为“公开”。“涉密的学位论文”应按照《学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校研院字〔2007〕18号) (见附件四)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批。凡学位论文涉密的,应于9月30日前将《学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报送学位办公室。
三、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学校试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VIP)”,今年的答辩继续使用。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在送审前均须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学院组织统一时间进行。请论文完成者务必于2010年10月10日前(截止日)将“论文电子版全文”(含封面、内容提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后记或致谢等项,应与打印装订后一致)。
(1)长春本校上课的MPA研究生请一律发到徐老师邮箱(279622685@qq.com);
(2)外地上课的MPA研究生、全部单独考试研究生及高校教师研究生请一律发到赵老师邮箱(757634162@qq.com)。
《请务必按要求发,不要两个邮箱都发,以免我们筛选及回复检测信息时出现不必要的疏漏和重复》。
逾期未按时提交电子版论文者一律视为延期到明年上半年答辩。学院将在10月11日-12日进行网上统一进行一次检测,检测后学院将在12日-13日进行邮箱回馈信息,请注意查看邮箱回信。学院将根据一检检测结果(参见附件2),允许修改的,可修改后直接打印上交论文并参加本学期答辩;对于一检检测严重不合格的论文,不再进行二检,一律延期到明年上半年答辩。
四、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将继续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查,进行“双盲”评审。抽查名单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网上公布,请被抽审论文的研究生最迟于10月19日前将抽审论文1本、被抽审论文作者信息表1份及评审费100元送交到MPA办公室赵老师处,统一转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2010年下半年的答辩资格。 2010年上半年被抽审而没答辩的学生,本次答辩仍为抽审论文进行“双盲”评审,请自行查询学院网站2010年上半年关于论文双盲抽审名单公布的通知。
2.“双盲”评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三,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 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 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五、论文送审及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见附件一)。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论文答辩时,各项要求应符合其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未单独制定培养方案的,应与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的要求一致(即政治学、国际政治专业为“法学硕士”,行政管理专业为“管理学硕士”)。
六、未缴齐相关费用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各培养单位须将答辩人员名单送交财务处审核,经收费管理科确认无欠费后方可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各培养单位可通过“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位办相关部分的“报表打印”菜单,选择打印答辩人员名单,并下载相应的数据。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